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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受刑的教义如今正被攻击,这么说可能还不够。福音派神学由外到内的人都认为历史上宗教改革对十字架的理解是从西方文化而来的现代发明。其他人批判这一教义认可暴力,把神圣的报应性的公义置于神的爱之上,纵容神圣虐童,把圣经对十字架的多彩的描述降格为无生命的单色图片,过于律法主义,等等。
所有这些指控都不是新的。自 16 世纪末以来它们全都涉及过,它们被证明都是错的。但是这些指控反映出错误的神学观点,未能阐述圣经本身如何解释十字架这一事实。由于文章篇幅有限,我不能对这些指控做出全备的回应。然而,我会通过从圣经-神学角度解释替代受刑的理念,以此简单提出四个真理。我这样做的目的是解释为什么替代受刑应该被奉为神对罪人的好消息。
只有把耶稣视为替我们代受刑罚时,我们才能真正理解神对我们神圣之爱的深度,我们在神面前可怕的罪性,以及我们的替代者耶稣基督的荣耀。耶稣顺服的人生和受刑而死使我们能够站在神面前,使我们的罪完全得到赦免。现在就让我们看看这些必须要承认的,能够领我们到主耶稣基督——我们的替代受刑者的荣耀中去的事实吧。
1.神是谁?
首先,我们必须正确理解神是我们的三位一体的创造者-立约的主。正确理解这句话:对救赎本质的辩论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是神论的辩论。如果我们对于神的看法是圣经之外的,我们永远也无法正确理解十字架。在圣经的开篇,神被描绘成永恒的(生命由他自己而来)、圣洁的爱、公义的、良善的——三位一体的神在他自己里面得着完全,对我们没有任何需要。(创 1-2;诗 50:12-14;赛 5:1-3;徒 17:24-25;启 4:8-11)。
这些描述的一个重要含义是:神,就他本性而言,是整个宇宙的道德标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避免把神的律法看成是在他以外存在的东西,他可以随他的旨意放松尺度。相反的,圣经中三位一体的神就是律法;他的旨意和本性决定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这种对神的看法在今天对于救赎的讨论中常常被遗忘。一些人追随保罗新观,认为神的公正/公义只是指神盟约的信实,也就是,神确保他的承诺。毋庸置疑这是真实的。然而,这一观点没有看到的是“公义-正直-圣洁”首先系于神的本性之上。这就是为什么,在考虑到罪的时候,神,也就是律法,无法忽视我们的罪。神圣洁的公义要求他不仅审判所有的罪,而且如果他恩慈地选择使不义的人成圣,仍然必须通过完全满足他自己的公义和圣洁的道德要求的方式(罗 4:5)。
因此,根据我们的罪,神仁慈的拣选,和对我们的救赎,在救赎历史上发展而来的问题是这样的:神如何显明他神圣的公义和圣约的爱并对他自己诚实的呢?答案只能在父神以他自己的儿子当作礼物,基督顺服的人生,和替代性的死亡,最终使我们在神面前、在基督里面称义这里找到。
2.人是谁?
第二,我们必须正确理解人是神按照他的形象造的儿子,和神处在盟约的关系中。具体来说,我们必须理解亚当是谁,不只把他看作是一个历史上的人物,还要明白他是人类盟约的代表者/元首(罗 5:12-2;林前 15:21-22)。
为什么这很重要呢?因为在创造中,我们的三位一体的创造者-立约的神定立了约的条件,并合理地要求亚当和我们所有人对他完全信任,爱,和顺从——这真理也在神的第一个诫命中反映出来。但是事情的反面也是对的:如果存在不顺从约的情况,也会带来神对导致我们肉体和灵魂死亡的罪的神圣审判(创 2:15-17;参考罗 6:23)。
3.神如何使罪人称义?
第三,我们必须正确理解,我们的罪在神面前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不幸的是,亚当没有以完完全全的守约来爱神。相反的,他不遵从神,因此把罪、死亡和神的咒诅带到这个世界。在圣经的故事主线中,亚当的罪改变了一切!
从《创世记》第三章开始,“在亚当里面,”整个人类都成了有罪的、败坏的、受咒诅的、和在死的审判之下的(创 3;罗 5:12-21;弗 2:1-3)。如果神要来拯救,就像他已经仁慈地承诺去做的那样(创 3:15),他要如何做到呢?
记住,神有道德上的完美,他是圣洁公义的标准,他不会背乎他自己。那么,神如何使罪人称义,并且完全满足他的道德要求呢?神必须惩罚罪,并且施行完全的公义,因为他是圣洁的、公正的、良善的。他不能够忽视我们的罪,或是放松他公正的要求。事实是,幸好如此!但是为了使我们称义,我们的罪必须被完全赦免。但是,神可以惩罚我们的罪、满足他自己的公义的要求、并使罪人成义吗?
在这基础之上:为了消除、翻转、赔付亚当的罪,我们需要一个从人类当中来的、和我们一样的人(创 3:15),提供给我们所需的盟约中的顺服,赔付我们罪的刑罚。我们需要一个人成为我们约中的代表和替代者,并且凭着他顺从的人生和受刑而死确保我们在神面前称义。奇迹中的奇迹是,圣经宣称有一个人,并且只有一个人,可以为我们做这样的事,这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来 2:5-18)。
4.耶稣是谁?
第四,我们必须正确理解耶稣是谁,他为我们做了什么,以至于只有他可以在神面前救赎我们,使我们与神和好,使我们称义。谁是圣经里的耶稣呢?简单的说,他是道成肉身神的儿子,三位一体神中的第二个位格。他不是被虐待的小孩或者独立于神之外的第三方个人。我们不可以在合一的三位一体神完成我们的救赎工作之外思想耶稣的救赎工作。
更近一步来说,作为永生神的儿子,永远被他的父和圣灵所爱,在神的计划当中,他主动地承担了成为我们救赎者的职分。在他的道成肉身里,为着在父神面前代表我们,他和我们成为一样(来 5:1)。在他顺从的人类生活中,耶稣作为新约的中保,也作为我们的盟约代表,为我们遵守盟约。
在他顺从的死亡当中,作为圣子,耶稣通过成为我们的替代者,承担我们罪的刑罚,满足了他自己对我们公义的要求(罗 5:18-19;腓 2:6-11;来 5:1-10)。在做所有这些事情的时候,父神的爱在耶稣的替代受刑里显明出来了,因为耶稣是道成肉身的儿子,末后的亚当,神子民唯一的中保(罗 5:8-11)。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替代受刑并不是一个需要被更好的观点所替代,或者像古代遗迹那样被忽视的观点。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消息了:耶稣基督,作为神圣的道成肉身的儿子,凭着他顺从的生活和替代性的死亡,完全满足了我们在神面前所面临的需要。在耶稣基督里面,三位一体神的爱得到荣耀的彰显,因为在基督里我们得到义的礼物,如今凭着我们对他的信靠,这义的礼物成为我们的。在与他子民的联合中,基督作为我们新约的元首,替我们顺从,替我们而死,也满足了神圣的公义,这在他荣耀的复活中得到明证。
因此,单单凭着信心,只靠耶稣基督,他的公义是我们的——现在和永远(罗 8:1;林后 5:21;加 3:13)。凭着在基督里的信心联合,我们成为完全的:在神面前,因为我们罪得赦免和穿上他的义袍白白称义(罗 4:1-8,5:1-2)。跟从圣经在这一问题上的教导,希望我们能学习和保罗一起说:“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 2:2)。“感谢神,因他有说不尽的恩赐”(林后 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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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李谦轩。原文标题与链接: Four Questions to ask about aton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