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John)和珍(Jen)已连续几周参加你们的教会聚会。他们对你们的教导表示赞赏,并在礼拜结束后留下来与圣徒们团契相交。
这个主日早上聚会后,约翰有些不好意思地走到你身边。他说他们注意到今天下午的聚会有主餐,但他们接受的是婴儿洗然后受了坚信礼,而非信而受洗。他向你寻求建议:“我们可以参与(主餐)吗?”
你思索着如何回应,手心微微冒汗。你会怎么回答他呢?为什么?
如果向他们发出邀请,这与你的浸信会信仰立场如何保持一致?若劝他们不要参与,又如何与耶稣在《约翰福音》17 章为信徒合一的祷告相协调呢?
在这种情形下,人们往往会受到压力,更倾向于以实用的方式思考这个问题而非以原则来引导回应。无条件接纳的诱惑尤为强烈,若教会规模小或处境艰难时更会如此(“可别再让这一对夫妇流向马路那头那间教会了!”)
提出这种情境似乎像是在玩浸信会版的“天使针尖跳舞”的算术游戏。若对约翰和珍说:“你们不能领圣餐”,会不会显得刻板?毕竟教会里肯定还有更重要的问题需要处理。
我不这么认为。我们必须意识到,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从根本上说,这个情境归结于:我们能否真正有“浸信会教会”,而不仅仅是“持浸信会立场的个人”?
我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浸信会牧师以坚定的信念和温柔的牧养来处理这些问题。
在提出具体建议之前,请允许我先说明一些神学基础——如果你是浸信会牧师,我假设你和我对此的看法一致。如果你不是持浸信会立场的基督徒,也欢迎旁听这段对话,看看一间教会如何寻求处理这些议题。
第一,洗礼是耶稣的直接命令(太 28:19;徒 2:38)。所有基督徒都必须接受洗礼,作为顺服主耶稣的第一步。[1]
第二,洗礼是参与主餐的前提。这在整个教会历史中一直是基督徒的基本委身(参《十二使徒遗训》9:5)。洗礼、圣餐与教会成员身份在圣经和逻辑上紧密相连。
第三,唯有归信的基督徒才是受洗的正当对象
本文将把这三个原则视为既定事实,不再详细论证。这个期刊中已有很多文章全面阐述相关内容!在这些基础之上,本文旨在为浸信会牧师提供指引,帮助他们以神学上的忠心和教牧的敏感来回应约翰和珍的处境。
在这场对话中,必须坚定地运用“神学检伤分类”(theological triage)[2]。而洗礼属于第二级神学议题[3]。虽然我常开玩笑说天国里不会有主张婴儿洗礼的人[4],但婴儿受洗显然不是关乎得救的议题。
然而,在回应约翰与珍时,我们也必须明白次要议题仍然重要。可悲的是,在我们的处境中,许多人在这一点上容易掉入陷阱,尤其以洗礼问题为甚。
举例来说,英国的信而受洗派(credobaptist)牧者会说他们绝不会为婴儿施洗,但他们却常常热情地接纳坚信婴儿洗的基督徒来领圣餐,甚至接纳他们为教会成员。这种做法常以“福音的慷慨”“谦卑”以及次要议题等说辞加以包装。
除了暗含持不同意见者是傲慢与吝啬之外,我对这种推理的担忧在于:若错误运用神学检伤分类,实践此策略的教会将越来越忽视圣礼(礼仪)的群体性本质。
正确掌握神学检伤分类能帮助教会认识到:我们与某些基督徒在永恒里是同属一体的,但在主日早晨却可能在不同的地方聚会——这正是此处利害关系所在。
事实上,因诸如信而受洗之类的第二级议题而让某些基督徒去别的教会,并非骄傲,反而是谦卑的表现。若约翰与珍是坚信婴儿洗的人,告诉他们应当去能让他们全心顺服的教会,这样并非制造分裂,反而是出于爱。若他们真加入别的教会,我们应为他们所去的教会祷告,并在能合作的领域尽力合作。
我们所在的小镇就曾有这样的动态。曾有一群基督徒在洗礼等次要问题上持不同立场,但当时没有其他教会可去。于是他们植堂建立了一间这样的教会,我们教会的一些成员就加入了那间教会。他们最近刚庆祝了建堂十周年。
不过,据我的观察,很多像约翰和珍这样的人,他们往往并不是基于对圣经的深入研读而形成的立场。而我们应当帮助他们这样做。
许多基督徒没有机会系统地思考过教会论问题。他们认为圣经在生活与教义问题上是足够的,但并未意识到圣经对地方教会有大量论述。教会体制(polity)问题甚至被视为制造分裂的因素,因此鲜有人有机会去细究这些事。
结果,许多像约翰和珍这样的信徒常处于一种张力之中:他们对信而受洗抱有模糊的倾向性认同,但小时候可能受过婴儿洗礼;他们对婴儿洗的认同不足以让他们为子女施洗,但对信而受洗的信服又不足以让自己按着圣经正式地接受作为信徒受洗。
若你遇到的正是这样的约翰和珍,帮助他们分辨神学立场并按此而活便很重要。
因此,要为他们提供一个能打开圣经、探讨自己所相信的是什么的空间。
我们教会是怎么做的呢?
首先,我们邀请教会的访客参加一个为期三周的课程,探讨成为本教会成员的意义。课程中我们会逐条讲解我们的信仰告白,并用大量时间思考我们在教会治理与洗礼上的立场。也有参与者在此课程中转变为信而受洗的立场。
其次,我们会允许约翰和珍参加每月一次的主餐礼,并劝勉(非命令)他们只做观礼而不领餐。我们把主餐安排在下午聚会中,约翰和珍可以在最多六个月的时间里观看主餐,以便他们来厘清自己对洗礼、成员身份与主的主餐(圣餐)的理解;若他们在任何时候决定本教会不适合自己,我们会帮助他们寻找别的教会。
这些只是我们试图在持守圣经真理的同时陪伴信徒形成其个人确信的一些做法。毕竟,帮助信徒按受圣经约束的良心行事,非但不是迂腐,反而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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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此处“第一步”并非指“即兴行之”。参见本期刊罗伯·凯恩(Rob Kane)所著《倾听与观察:考察洗礼候选人的益处》( “Listen and Observe: The Benefits of Examining Baptismal Candidates”)。
2 . 阿尔伯特·莫勒(Al Mohler),“神学之“检伤分类”,本文最早于 2010 年 2 月 25 日发表在九标志英文网站:https://www.9marks.org/article/theological-triage/
3 . 第二级议题是指不关乎得救的议题:当基督徒在这些议题上有分歧时,可能无法同属一间教会——这些议题并不阻止某人进入天堂,但至少会使在教会中同生活变得困难。互补主义与洗礼观便属此类。
4 . 在感到被冒犯之前,先想一想。
译:DeepL/STH;校:JFX。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When the Paedobaptist Attends Your Baptist Church.